關于解除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和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煉化項目環評限批的通知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根據2012年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八家中央企業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結果,2013年9月,我部暫停審批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除油品升級和節能減排項目之外的新、改、擴建煉化項目環評。兩家集團公司對此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加大資金投入,對存在的問題積極整改,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2013年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同比均下降,如期完成責任書項目,達到解限要求。 經研究,我部決定自即日起解除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煉化項目環評限批,各省級環保部門同步解除。 特此通知。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4年4月18日 抄送: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發展改革委、統計局、國資委辦公廳(室),環境保護部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 |